明棠春晓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总裁小说网www.amillionjobs.org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林汐和景萧沿着医院的小路走,一时兴起,倒退着边走边看向他,“对我评价这么高?”

因为周围没人,景萧没带口罩,眉眼分外迷人,林汐想起一句诗词:萧萧肃肃,爽朗清举。

景萧看着他,“小汐,这是我的肺腑之言。”

“我知道你习惯了独立,什么事都放在心里自己扛,但是,偶尔,你也可以依靠下别人的。”

林汐鼻头被冻的通红,他身量如抽条的柳,已经接近一米八,穿着厚厚的冬衣也难掩风华,五官明朗俊秀,自成一股浑然天成的洒脱,笑起来尤其生动:“知道了,景萧哥哥,以后依靠你,你是我温暖的港湾,坚实的臂膀,栖息的大树,行了吧?”

景萧拿他没办法:“你最好是心口一致,走吧,带你去锻炼,增强抵抗力。”

林汐惊悚,一秒软倒:“我头晕,心口疼。”

景萧蹲下,简直被他气笑,伸手拍拍他的脸蛋,觉得手感还不错,又改为捏了捏,“你怎么这么懒呀,林小汐,今天必须去,带你回景家,那里宽敞,还方便,私密性也好,中午在那边吃完饭,送你回家休息。”

景萧下午还有事儿,他很忙。

林汐挺喜欢景家的家庭氛围的,有点心动了,“那只跑一圈。”

景萧拿他没办法:“行!但是,跑一圈,再走两圈。”

林汐勉为其难的答应了。

他伸手,景萧将他拉起来。

两个人沿着小路离开。

景家父母已经处于半退状态,林汐在景家的跑道上跑的呼哧大喘气,瘫倒在地。

景萧递水给他:“你这体质也太差了。”

林汐喝了口水,喘粗气,“我小时候体质很好的。”

景萧心下一动,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林汐说起小时候的事情。

林汐自嘲:“算了,都过去了,能活着已经很不错了。”

“你想报复吗?或者,只要你站出来指证,他们就会构成虐待罪,会坐牢。”

林汐沉默:“怎么指证,把伤口公之于众吗?那样我会活不下去,虽然其他的证据我没有,但我会用我自己的方式,让他们生不如死。”

景萧犹豫着告诉他:“其实我私下查过林强夫妇,但是,他们已经失踪了。”

林汐眉目骤冷:“失踪?掘地三尺我也要把他们挖出来!”

景萧看他:“你不怪我吗?我之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一线修仙路

一线修仙路

天余骨
考古队的李铁在一次古墓挖掘中,被不明能量侵入大脑,昏迷了三个月。醒来后,就开始了惊心动魄,血雨腥风的修仙路。
言情 连载 36万字
狂飙:人在京海润到失联

狂飙:人在京海润到失联

咕咕成精了
穿越至京海,面对眼前的困境。 秦墨出来混全凭三点,背信弃义,出卖兄弟,勾……。 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。 而是一道精致的灰。 他游离于黑白之间,坐收渔翁之利。 提前知晓剧情,他选择截胡白金瀚,收购建工,以京海为起点。 开始策马奔腾! ps:综合影视世界
言情 连载 0万字
辞职创业,利用黑科技改变全世界

辞职创业,利用黑科技改变全世界

醋溜小白菜
身体各项指标提升十倍; 金属材料性能提升十倍; 水稻生长时间加快十倍; …… 刘森运用获得的金手指提升着各种物品的属性,获得相应的知识,创建公司,研发新科技。 从最简单的酒水饮料开始积累资金,稳扎稳打。 同国内、外公司的竞争中,不断的发展进步。 碾压民用科技公司,并且涉及军工科技。 一步步的成就了一个商业帝国,推动国家的快速发展,使其站在了世界最顶端。
言情 连载 0万字
学姐,你到底喜欢了我多久

学姐,你到底喜欢了我多久

木兰明
++++ 前期以男主视角来看是单相思,但其实是双向奔赴!不是无脑幻想文! “回想和你在一起之前,似乎每天都是浑浑噩噩的混过去。没有目标,没有上进,只想着过完一天算一天。” “那后来怎么突然醒悟了呢?” “不知道,或许是某天睡醒就想通了吧。”林然看着苏雨诺,突然想到了什么。 “是因为遇到了你吧。我也没想过这个问题,当时第一眼看到你,我就在想如果你能做我女朋友就好了。” “你当时可没这种想法。你只想让
言情 连载 118万字
都市:高冷校花喊我少爷

都市:高冷校花喊我少爷

季犽本犽
顾秋明面上是A市大学一名普通的学生,背后却是世界无数顶尖势力的掌舵人。 A市大学的高冷校花:“清念此生所愿,就是追随在少爷身后献出一切!” 暗影殿的杀神乖巧的跪在顾秋面前,通红着眼眶软糯的说道:“少爷,稚雅错了,原谅稚雅这一次好不好?” 世界最大财团的掌舵人、医界圣手…… 站在世界顶端的她们在顾秋面前异口同声的喊道:“少爷!” 顾秋:这一切都要从被甩开始说起! PS:熟悉的配方,不同的味道! 老作
言情 连载 128万字
墨先生拉我入红尘

墨先生拉我入红尘

东风栩栩
她无意中帮了他的母亲,他想跟她做朋友。 她在酒会上被有心为难,却反败为胜,从此一鸣惊人,成了他的朱砂痣。 她经历一系列变故,出走他乡,被众多仰慕者纠缠,他说:“你如果给我个名分,那就不用打一架了。” 她说,“喜欢一个人,像是中了诅咒,满心满眼都是她,控制不住地去追求她,无微不至的去关心她,对她有求必应......然而等到这份喜欢耗得差不多了,诅咒自然就解除了。你说一个人的喜欢能维持多久?你说世间有
言情 连载 41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