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菇凉哇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总裁小说网www.amillionjobs.org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傍晚,鹿园。

蓝姨在鹿园等了很久,都没见出门一上午的夫人回来。

由于担心,她索性就给沈轻穗打了一个电话,但……根本打不通。

她不知道的是,沈轻穗连电话卡也换了。

无奈,蓝姨打给了枫木。枫木拿着电话给商湛,他依然在出神。

仿佛在这一刻,他的全身力气和工作热情都被抽干了一样,他就只是干坐着,什么都提不起来一点兴趣。

这是枫木第一次见九爷这样,但他能做到的也只有不去打扰。

枫木把手机递到商湛的面前,说道,“九爷,鹿园蓝姨打来的电话。”

开了扩音,蓝姨担忧的声音传出,“九爷,这夫人出去了一天都没回来,电话也打不通,要不要派人出去找找。”

男人低垂着眼帘,神色无比的苍凉,嗓音也优游如丝,“不用了。”

“她不回来了!”

蓝姨:“哎,好。”

蓝姨即使听不懂那是什么意思,但也知道,她不该再往下问了。

轿车在鹿园前停下,那里不再灯火通明,房门紧闭,里面也没有人在等他回来。

商湛怔怔的站在门前,他不敢迈步进去,因为里面没有他想见的人。

以前,不管回来多晚,鹿园都会有等灯火亮起等他回来。

小姑娘自己睡会害怕,他没回来时,卧室的灯总会一直亮着,既照着她自己也是给九爷留的。

商湛没有开灯,一路到了二楼。最终开了卧室的灯,看着卧室的一切,没有任何的变动,和往常一样,甚至根本看不出,这里的女主人已经不在了。

脚边有什么东西在蹭着他,商湛低眸一看,是耶耶在蹭他的裤腿。

商湛蹲下身,摸着它的脑袋,苦涩道,“她连你也不要了吗?”

萨摩耶听懂般,“嗷呜~”一声,直接就趴在商湛的脚边,呆呆的看着眼前的地板。

——

Y国。

飞机落在停机场上,沈轻穗跟着路人下了飞机,一时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。

初次来到这陌生的地方,在异国他乡,她一个女孩子,未免也会感到丝丝的害怕。

但这既是她的选择,她就会迎难而上,坚定的走下去。

沈轻穗掏出手机查了下关于这个国家的风评。意外的,这里的管控竟非常的好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一线修仙路

一线修仙路

天余骨
考古队的李铁在一次古墓挖掘中,被不明能量侵入大脑,昏迷了三个月。醒来后,就开始了惊心动魄,血雨腥风的修仙路。
言情 连载 36万字
狂飙:人在京海润到失联

狂飙:人在京海润到失联

咕咕成精了
穿越至京海,面对眼前的困境。 秦墨出来混全凭三点,背信弃义,出卖兄弟,勾……。 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。 而是一道精致的灰。 他游离于黑白之间,坐收渔翁之利。 提前知晓剧情,他选择截胡白金瀚,收购建工,以京海为起点。 开始策马奔腾! ps:综合影视世界
言情 连载 0万字
辞职创业,利用黑科技改变全世界

辞职创业,利用黑科技改变全世界

醋溜小白菜
身体各项指标提升十倍; 金属材料性能提升十倍; 水稻生长时间加快十倍; …… 刘森运用获得的金手指提升着各种物品的属性,获得相应的知识,创建公司,研发新科技。 从最简单的酒水饮料开始积累资金,稳扎稳打。 同国内、外公司的竞争中,不断的发展进步。 碾压民用科技公司,并且涉及军工科技。 一步步的成就了一个商业帝国,推动国家的快速发展,使其站在了世界最顶端。
言情 连载 0万字
学姐,你到底喜欢了我多久

学姐,你到底喜欢了我多久

木兰明
++++ 前期以男主视角来看是单相思,但其实是双向奔赴!不是无脑幻想文! “回想和你在一起之前,似乎每天都是浑浑噩噩的混过去。没有目标,没有上进,只想着过完一天算一天。” “那后来怎么突然醒悟了呢?” “不知道,或许是某天睡醒就想通了吧。”林然看着苏雨诺,突然想到了什么。 “是因为遇到了你吧。我也没想过这个问题,当时第一眼看到你,我就在想如果你能做我女朋友就好了。” “你当时可没这种想法。你只想让
言情 连载 118万字
都市:高冷校花喊我少爷

都市:高冷校花喊我少爷

季犽本犽
顾秋明面上是A市大学一名普通的学生,背后却是世界无数顶尖势力的掌舵人。 A市大学的高冷校花:“清念此生所愿,就是追随在少爷身后献出一切!” 暗影殿的杀神乖巧的跪在顾秋面前,通红着眼眶软糯的说道:“少爷,稚雅错了,原谅稚雅这一次好不好?” 世界最大财团的掌舵人、医界圣手…… 站在世界顶端的她们在顾秋面前异口同声的喊道:“少爷!” 顾秋:这一切都要从被甩开始说起! PS:熟悉的配方,不同的味道! 老作
言情 连载 128万字
墨先生拉我入红尘

墨先生拉我入红尘

东风栩栩
她无意中帮了他的母亲,他想跟她做朋友。 她在酒会上被有心为难,却反败为胜,从此一鸣惊人,成了他的朱砂痣。 她经历一系列变故,出走他乡,被众多仰慕者纠缠,他说:“你如果给我个名分,那就不用打一架了。” 她说,“喜欢一个人,像是中了诅咒,满心满眼都是她,控制不住地去追求她,无微不至的去关心她,对她有求必应......然而等到这份喜欢耗得差不多了,诅咒自然就解除了。你说一个人的喜欢能维持多久?你说世间有
言情 连载 41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