淡定鸭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总裁小说网www.amillionjobs.org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她与我对视,她默然不语,我勉强微笑。

须臾,她放开了我,从包包里取出了一只戒指盒,打开后,是她约定要给我的结婚礼物──蓝宝石戒指。

她轻轻地将这只戒指戴到了我的左手食指上,我看着手上如星星一般的蓝宝石,她看了我许久,才道:「你的眼里没有星辰大海,变混浊了。」

我愣了一愣,她道:「你冷静一会吧。」说完,她便将我的手放下,缓缓走远。

目送着她离去的背影,我将原本戴在左手食指的蓝宝石戒指戴到了右手小指上。然后深吸一口气,穿好鞋子,戴好手套,回到酒店继续做个端庄优雅的新娘。

我终究还是打破不了这片玻璃。

我在镜子前,抿了抿嘴脣。

小心翼翼地涂上护脣膏,理了理身上的粉色碎花裙子,又抿了抿嘴脣。

目光落到我粉嫩的嘴脣上,我抿着脣,不禁想道:亲吻,就是这样的感觉吗?

然后将护脣膏盖上,放到我只装了一个小钱包的包包里,再弄了弄我的头发,才终于踏出我家的大门。

夜晚的一中街总是繁华热闹,不过我无心于这一番的热闹,不屑于如此的繁华,只掛念那抹身影。

坐在公园里铁做的长椅上,我看着手錶,等待着那个人的出现。看着还未到「4」的分针,不由感叹她的准时,连提早几分钟都不愿。

「送你三月的风,六月的雨,九月的风景。」

公园另一头隐约地传来了熟悉的歌声。

一个字,一个字,很勉强地唱在了调上,却还是能听出演唱者的认真。

刚刚似乎不是这个声音在唱的。

我好奇地慢慢走了过去,便见到一个女孩穿着我料想中的蒲公英印花裙子,脚踩着那双雪白的高跟凉鞋,正抱着吉他轻轻唱着那首《四季予你》。

一边的街头艺人笑着看女孩前方的男孩,那个男孩穿着一如既往的白色t恤,我很快便记起了他的名字──邢绍。

我下意识退后几步,恰好撞到了一棵树,精心梳好的头发翘出了几根发丝,别人若是看到,定会觉得十分滑稽吧?

「让我馀生都有关于你。」

女孩礼貌地将怀中吉他递还给了一边的街头艺人,那街头艺人似乎笑着跟他们俩说了几句祝褔的话,然后便接着唱起了下一首歌──《穷极一生到不了的天堂》。

「啊,英仪!」我听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耽美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当玛丽苏文里的男主被炮灰男配掰弯后

当玛丽苏文里的男主被炮灰男配掰弯后

苏北
顾峰无缘无故被坑死,憋着股怨气竟然重生了,他没想到自己竟然是本小说里的配角,主角竟然是他的好兄弟。而他意外死去竟然是因为小说里女主的嫉妒给炮灰掉的。操!谁告诉她我喜欢自己的好兄弟啊!丫的!他明明只是喜欢过小时候女装时的秦羽啊!而且那会谁知道秦羽是男扮女装啊,老子直的不能再直了好吗!······女主出现分界线······顾峰:这个女人不行。秦羽:为何。顾峰:老子说不行就不行,有她没我。秦羽:那就你吧
耽美 连载 21万字
结婚后我被要求3p

结婚后我被要求3p

一碗白粥
结婚三年,徐媛与贺岁年各过各的,直到某天一通电话改变了他们。 主角:徐媛 贺岁年 沈熠 注意事项: 1 女主不爱任何人,以后也不会爱。 2 两个男主都喜欢女主,感情部分不细细描写了。 3 剧情为主肉为辅。
耽美 连载 0万字
王子的小娇妻【双性】

王子的小娇妻【双性】

朝朝
小人族是这个世界上最弱的种族,只能依附于其他族群才能生存,而他们唯一可以用来和其他族群交换的,就是族群中特殊的无性别者,也就是拥有两套生殖器官的双性人。 和小人族不同,巨人族是这个世界最强大的种族,为了寻求巨人族的庇佑,琉斯毅然加入了进贡的队伍,在这里,他遇到了和其他巨人族与众不同的王子艾米尔,并为了得到他的青睐而努力着。 体型差,攻那里超大,受受要很努力训练才吞的下去,受受有些懦弱,但是攻算是很
耽美 连载 0万字
情人养成计划

情人养成计划

途容
邵年活了23年不知道接吻是什么滋味,他渴望性爱,想交男朋友,却因自己是个双性人的体质望而却步。 直到某天他接触了一个网站,在那里他可以体验多种身份职业,不同的做爱场所,同时也意外遇见了熟人的男朋友。 明明知道这样是不对的,但邵年还是忍不住靠近宋初晗,他一边跟熟人交好,一边和对方的男友维持炮友关系,学着用肉体来讨好他……只为了有一天能上位。 但他始终是宋初晗养在身边的小情人,供他发泄欲望。 *性爱世
耽美 连载 3万字
溯

故人
【二十四孝好哥哥好男友?顾清欢】x【偏执阴郁神经质又乖妹妹?苏奈】 —— 男生之间有一种撩妹法叫巴普洛夫撩妹法。 苏奈七岁的时候被自己的哥哥抛弃。 十四岁的时候又被他抛弃。 二十一岁的时候,她在跟他最美好的时光里把他抛弃。 顾清欢以为自己是巴普洛夫,实际上他才是那条狗。 “我们有着相同的血脉,所以我们本该相爱。” 【排雷或须知 *偏现实向骨科同父同母兄妹文; *部分情节涉及现实改编,信则有,不信则
耽美 连载 5万字
狗妈妈与虎娃娃

狗妈妈与虎娃娃

小夹子
罗芙的原型是只萨摩耶,生养在乡下,却生了一副富贵样,一身细腻的皮肤,和别人一起在太阳下晒着,别人是越晒越黑,他是越晒越白,好似吸了太阳光的月亮,羞怯,温柔,眉目含情。 罗芙是个哥儿,十八岁就嫁给了隔壁村有名的猎户,丁宏,原型是是匹黑狼。日子过得美美满满的,就是少了个孩子。 但好景不长,不过才两年,丁宏就没再从山上回来。 才二十岁的罗芙成了寡妇。 罗芙想给丁宏守寡。至少不能立刻就再嫁。 在丁宏头七那
耽美 连载 0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