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斤一花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总裁小说网www.amillionjobs.org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郭明杰几人对陈默非常殷勤,毕竟能让文君认老板的人,傻子都会知道有多厉害。

“默哥,我新来了一个好东西,要不要去看看!”

“确实是好东西,默哥,你可要去给郭子捧场啊,那玩意今天肯定是卖不出去的。”

江昌和郭明杰一左一右,一副小弟做派,给陈默往前迎着走,陈默只觉得很尴尬,太高调了,不是他的行事风格。

众人来到展台前,一辆造型前卫的跑车,完全长在了男孩子的心坎上,郭明杰兴奋的在那里介绍着,一群二代围了一圈。

而此时陈默关注的却不是跑车本身, 而是那个漂亮的车模,穿着高叉的旗袍,大长腿好像是脖子以下全是腿,一头乌黑的长发,随风飘动,不是用了飘柔,就是吃了德芙。

“哈喽!美女。”陈默主动上去打招呼。

董蕊一愣,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这个渣男,翻了个漂亮的白眼,说道:“陈默!好巧啊。”

陈默一边欣赏一边问道:“小凤那?也过来了吗?”

欣赏的目光,让董蕊很自信,对着相机,换了个更漂亮的姿势说道:“小凤没来,在寝室打游戏那,你也不去找她,渣男。”

陈默有些尴尬,解释道:“哈哈,最近实在有些忙,明天就去找她。”

“她好点了吗?”

董蕊听到陈默的询问,顿时脸色有点微红,想起了那天夏小凤的质问,不是说好的三分钟吗?为什么两个小时才结束。

“呵呵!好多了吧。”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。

“默哥,默哥,怎么不来看车,这台S600帅不帅,V12的发动机,贼猛。”

“咦,默哥,你认识她吗?”

“认识呀,这是我朋友。”

“你好你好!我是郭明杰,你是默哥的朋友,就是我的朋友,有什么事直接提我的名字就行。”

董蕊有些受宠若惊,郭明杰她是认识的,这家店的老板,她是模特公司分配过来的,之前见过一面,陈默居然被他称为默哥。

董蕊顿时看向陈默的目光就不一样了,小凤真好命啊,本来以为他说最近在忙着挣钱只是托辞,没想到是真的。

“这个车买后,你们有提成吗?”

董蕊点点头,他懵懵的点点头。

“明杰,这车多少呀,给来个顶配,这个美女卖的啊!”

“好哩,默哥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一线修仙路

一线修仙路

天余骨
考古队的李铁在一次古墓挖掘中,被不明能量侵入大脑,昏迷了三个月。醒来后,就开始了惊心动魄,血雨腥风的修仙路。
言情 连载 36万字
狂飙:人在京海润到失联

狂飙:人在京海润到失联

咕咕成精了
穿越至京海,面对眼前的困境。 秦墨出来混全凭三点,背信弃义,出卖兄弟,勾……。 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。 而是一道精致的灰。 他游离于黑白之间,坐收渔翁之利。 提前知晓剧情,他选择截胡白金瀚,收购建工,以京海为起点。 开始策马奔腾! ps:综合影视世界
言情 连载 0万字
辞职创业,利用黑科技改变全世界

辞职创业,利用黑科技改变全世界

醋溜小白菜
身体各项指标提升十倍; 金属材料性能提升十倍; 水稻生长时间加快十倍; …… 刘森运用获得的金手指提升着各种物品的属性,获得相应的知识,创建公司,研发新科技。 从最简单的酒水饮料开始积累资金,稳扎稳打。 同国内、外公司的竞争中,不断的发展进步。 碾压民用科技公司,并且涉及军工科技。 一步步的成就了一个商业帝国,推动国家的快速发展,使其站在了世界最顶端。
言情 连载 0万字
学姐,你到底喜欢了我多久

学姐,你到底喜欢了我多久

木兰明
++++ 前期以男主视角来看是单相思,但其实是双向奔赴!不是无脑幻想文! “回想和你在一起之前,似乎每天都是浑浑噩噩的混过去。没有目标,没有上进,只想着过完一天算一天。” “那后来怎么突然醒悟了呢?” “不知道,或许是某天睡醒就想通了吧。”林然看着苏雨诺,突然想到了什么。 “是因为遇到了你吧。我也没想过这个问题,当时第一眼看到你,我就在想如果你能做我女朋友就好了。” “你当时可没这种想法。你只想让
言情 连载 118万字
都市:高冷校花喊我少爷

都市:高冷校花喊我少爷

季犽本犽
顾秋明面上是A市大学一名普通的学生,背后却是世界无数顶尖势力的掌舵人。 A市大学的高冷校花:“清念此生所愿,就是追随在少爷身后献出一切!” 暗影殿的杀神乖巧的跪在顾秋面前,通红着眼眶软糯的说道:“少爷,稚雅错了,原谅稚雅这一次好不好?” 世界最大财团的掌舵人、医界圣手…… 站在世界顶端的她们在顾秋面前异口同声的喊道:“少爷!” 顾秋:这一切都要从被甩开始说起! PS:熟悉的配方,不同的味道! 老作
言情 连载 128万字
墨先生拉我入红尘

墨先生拉我入红尘

东风栩栩
她无意中帮了他的母亲,他想跟她做朋友。 她在酒会上被有心为难,却反败为胜,从此一鸣惊人,成了他的朱砂痣。 她经历一系列变故,出走他乡,被众多仰慕者纠缠,他说:“你如果给我个名分,那就不用打一架了。” 她说,“喜欢一个人,像是中了诅咒,满心满眼都是她,控制不住地去追求她,无微不至的去关心她,对她有求必应......然而等到这份喜欢耗得差不多了,诅咒自然就解除了。你说一个人的喜欢能维持多久?你说世间有
言情 连载 41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