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Ww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总裁小说网www.amillionjobs.org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肖菲冷笑一声,说道:“不会说话就少说两句,我不喜欢乱说话的蠢货,但我很喜欢不会说话的死人。”

罗茂发只觉得当下胸口毛毛的,拉开衣服一看,才发现胸口还残留着几分杂草。

在晚一点点,这杂草扎进了自己的心脏,那就真的什么都晚了!

罗茂发吓的瞪大了眼睛,连忙把胸口的杂草掏出来扔在了地上,然后胡乱的抓了抓胸口瘙痒的地方。

这个女人!

这个疯子!

她居然真的想杀死自己!

可是巨大的恐惧同时也限制了他。

此刻他已经狼狈不堪,不能再继续作妖了。

肖菲反手牵住陆南洋的手,温声说道,“没事了,大家继续吧。”

但她也冷静不了几秒钟。

陆南洋突然的开口道:“我去吧,首先我没有呼吸,那边死尸很多,就算空气污染我也不怕,而且......”

肖菲猛掐他的胳膊,陆南洋感觉到了,但因为他的身体已经失去五感,并不痛,所以便只能无视,继续说话。

“而且理论上来讲,我可以隔绝一切,包括空气,相信辐射也不是问题。”

“我不同意!”肖菲站了起来。

陆南洋却安抚道:“他们说的不无道理,我们的目标是解决贺兰山的问题。”

肖菲怒气冲冲的瞪着他:“好,那我陪你去!”

陆南洋却皱着眉头拒绝她:“不可以哦,这件事必须我自己去,任何人都不能代替我,也没必要跟着我。”

“我是你老婆,这也不行?”

“不行不行,我说不行就是不行。”

两夫妻斗起嘴来,大家也不敢插一句话。

这两个谁都得罪不起,连蔚蓝蓝和陈子航都不敢发言。

争执了接近二十分钟,大家都怀疑自己在吃狗粮了,肖菲才总算同意。

“穿三层去!不,穿五层!”肖菲怒瞪陆南洋一眼。

陆南洋无语道:“五层我怎么走路?那防护服你不是看过吗,很重的。”

肖菲阴沉沉的笑了笑:“我看你也不像怕重的样子,反正你死都不怕。”

肖菲知道这件事陆南洋多半义不容辞,哪怕是派一个人去,最好也是有陆南洋跟着,因为他的保护罩实在太过实用了。

既然如此,不如把风险降低,让陆南洋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一线修仙路

一线修仙路

天余骨
考古队的李铁在一次古墓挖掘中,被不明能量侵入大脑,昏迷了三个月。醒来后,就开始了惊心动魄,血雨腥风的修仙路。
言情 连载 36万字
狂飙:人在京海润到失联

狂飙:人在京海润到失联

咕咕成精了
穿越至京海,面对眼前的困境。 秦墨出来混全凭三点,背信弃义,出卖兄弟,勾……。 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。 而是一道精致的灰。 他游离于黑白之间,坐收渔翁之利。 提前知晓剧情,他选择截胡白金瀚,收购建工,以京海为起点。 开始策马奔腾! ps:综合影视世界
言情 连载 0万字
辞职创业,利用黑科技改变全世界

辞职创业,利用黑科技改变全世界

醋溜小白菜
身体各项指标提升十倍; 金属材料性能提升十倍; 水稻生长时间加快十倍; …… 刘森运用获得的金手指提升着各种物品的属性,获得相应的知识,创建公司,研发新科技。 从最简单的酒水饮料开始积累资金,稳扎稳打。 同国内、外公司的竞争中,不断的发展进步。 碾压民用科技公司,并且涉及军工科技。 一步步的成就了一个商业帝国,推动国家的快速发展,使其站在了世界最顶端。
言情 连载 0万字
学姐,你到底喜欢了我多久

学姐,你到底喜欢了我多久

木兰明
++++ 前期以男主视角来看是单相思,但其实是双向奔赴!不是无脑幻想文! “回想和你在一起之前,似乎每天都是浑浑噩噩的混过去。没有目标,没有上进,只想着过完一天算一天。” “那后来怎么突然醒悟了呢?” “不知道,或许是某天睡醒就想通了吧。”林然看着苏雨诺,突然想到了什么。 “是因为遇到了你吧。我也没想过这个问题,当时第一眼看到你,我就在想如果你能做我女朋友就好了。” “你当时可没这种想法。你只想让
言情 连载 118万字
都市:高冷校花喊我少爷

都市:高冷校花喊我少爷

季犽本犽
顾秋明面上是A市大学一名普通的学生,背后却是世界无数顶尖势力的掌舵人。 A市大学的高冷校花:“清念此生所愿,就是追随在少爷身后献出一切!” 暗影殿的杀神乖巧的跪在顾秋面前,通红着眼眶软糯的说道:“少爷,稚雅错了,原谅稚雅这一次好不好?” 世界最大财团的掌舵人、医界圣手…… 站在世界顶端的她们在顾秋面前异口同声的喊道:“少爷!” 顾秋:这一切都要从被甩开始说起! PS:熟悉的配方,不同的味道! 老作
言情 连载 128万字
墨先生拉我入红尘

墨先生拉我入红尘

东风栩栩
她无意中帮了他的母亲,他想跟她做朋友。 她在酒会上被有心为难,却反败为胜,从此一鸣惊人,成了他的朱砂痣。 她经历一系列变故,出走他乡,被众多仰慕者纠缠,他说:“你如果给我个名分,那就不用打一架了。” 她说,“喜欢一个人,像是中了诅咒,满心满眼都是她,控制不住地去追求她,无微不至的去关心她,对她有求必应......然而等到这份喜欢耗得差不多了,诅咒自然就解除了。你说一个人的喜欢能维持多久?你说世间有
言情 连载 41万字